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教學事故界定及處理辦法(試行)
查看人次:9449 發布日期:2019-05-21一、教學事故等級界定
本辦法將教學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即重大教學事故,嚴重教學事故和教學事故。
重大教學事故
1、擅自取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實習或實訓內容。
2、不按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組織教學,隨意刪減課程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內容1/4以上。
3、在課堂上傳播違禁內容和言論。
4、曠教2學時以上(含2學時)。
5、在實踐教學過程中因教師的指導與管理不當或擅離職守,造成重大設備財產損失或學生嚴重傷亡事故。
6、未出或錯出試卷、未印或錯印試卷,試卷在命題、印刷、傳送、保管過程中泄漏。
嚴重教學事故
1、教師酒后上課,造成不良影響。
2、曠教或擅離課堂1學時及以上。
3、教師辱罵學生或體罰學生產生不良影響。
4、不按教學大綱要求組織指導實踐教學,致使學生達不到教學相應要求,或因指導和管理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學生受傷。
5、試題有重大錯誤,無法正??荚?。
6、監考教師失職,造成考場秩序混亂。
7、涂改學生成績或出具與事實不符的成績。
8、教學設施損壞,管理人員不及時報修,或維修人員未及時修理,嚴重影響教學。
教學事故
1、隨意調課、請人代課或代他人上課。
2、無特殊原因,教師上課、監考遲到5分鐘,或提前下課5分鐘及以上。
3、教師在上課、監考時,所攜通訊工具發出聲音訊號或上課、監考時接打電話。
4、教師事先請假,而受理部門未及時通知學生,致使空堂達1節課及以上。
5、整個學期未按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布置和收交作業或不批改作業次數占教學進度表計劃的1/2以上。
6、指導教師不按教學計劃組織安排實驗、實訓、實習,不到場指導,不認真考核,不批閱學生實驗、實習、實訓報告,隨意給定成績。
7、未按計劃將儀器設備準備好,或教學設備出現故障,管理人員不及時報修,或維修人員不及時修理,影響教學正常進行。
8、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環節的指導時間未達到規定要求。
9、試卷內容有差錯,或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試卷,造成不能及時印制,影響考試。
10、監考教師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在考場內做與監考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或擅離考場,出現雷同試卷或漏收試卷。
11、未按評分標準評定成績,或批改試卷出現較多差錯。未及時上報學生成績、錯登或漏登學生成績,造成學生未能按時重修或補考等后果,或丟失學生成績。
12、因排課、排考不當造成教室使用沖突,或出現漏排現象,未能在接報15分鐘內及時處理。
13、無特殊原因,系部或教研室不按時間和教學計劃填報教材訂購單或教材供應部門工作失誤,造成開課1周后學生仍沒有教材。
14、選用教材存在嚴重內容和質量問題,達不到教學基本要求。
15、教室管理人員疏忽,遲延開門時間5分鐘及以上,影響上課或考試。
16、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學設施而影響正常教學。
17、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停電、停水,使上課或實習、實訓中斷。
二、教學事故處理程序和處理辦法
(一)教學事故處理程序
1、教學事故發現人及時報教務處,教務處填寫教學異常情況登記表。
2、教務處與相關部門進行教學異常情況調查核實。
3、教務處據調查結果按規定拿出處理意見。
4、教學事故由教務處處理,嚴重教學事故報分管副院長審核,重大教學事故經院長辦公會審核。
(二)教學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1、對發生教學事故人員,由所在部門在本部門內予以通報,本人應寫出深刻檢查并交系部和教務處各一份備案,扣發一定數量的津貼,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2、對發生嚴重教學事故和重大教學事故的人員,予以全院通報,本人應寫出深刻檢查并交系部、教務處和人事處各1份備案,扣發一定數量的津貼,并且發生一次重大教學事故和兩次嚴重教學事故,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三、附 則
1、所有教學事故一經發現必須及時報教務處,相關部門不得隱瞞事實真相,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其它有關影響教學及教學管理的事件參照有關條款執行。
3、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