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轉介制度
查看人次:43697 發布日期:2020-12-21
第一條 為確保心理有嚴重困難的學生能獲得確診的機會,不貽誤診治時機,根據教育部關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我院全體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三條
在心理咨詢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咨詢人員不能再繼續完成個案咨詢時,應將個案轉介到合適的心理咨詢人員或專業機構。轉介時應詳細填寫個案轉介情況,并與該個案的咨詢記錄一起轉介給其他咨詢員或機構。?
第四條 實現多層級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轉介。??
(一)系部向心理教研室的轉介。教師或學生發現有心理危機的學生后,及時上報系部心理工作聯系人,然后由系部向心理教研室上報,由學院心理教研室通過初步評估后,確定是否轉給校內心理咨詢師或校外精神??漆t生。如情況緊急,須向學院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和學工部及時上報,保證危機干預工作的科學有序。
(二)心理咨詢師之間的轉介。心理咨詢師在咨詢過程中,若遇有較為嚴重心理危機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學生,必須及時向心理教研室負責人匯報,與中心負責人討論危機學生的狀況,然后安排其他咨詢師接案或向校外轉介。為了保證轉介的準確性,需要心理咨詢師提供書面材料,描述當事人的詳細情況,以作為轉介后其他咨詢師了解和熟悉學生問題的重要內容。?
(三)心理教研室與精神??漆t院的轉介。從心理教研室向精神??漆t院轉介,分為三種情況:
1.對危機學生當事人的心理狀況把握不準時,在征得學生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由學院陪學生先行到精神??漆t院接受進一步的診斷。
2.對呈現嚴重心理危機或精神疾病的學生,一般由家長陪同學生到精神專科醫院進行診斷。如因特殊情況,家長暫時不能陪同時,應由家長簽訂委托書,然后由危機學生所在系部有關教師陪同到精神??漆t院做進一步診斷,以判定危機學生的危機程度和下一步應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誤診誤治。
3.心理危機學生的行為已經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構成威脅,嚴重影響學校正常生活、教學秩序而學生家人還沒趕到學校時,學院可以聯系公安部門,強制將危機學生送往精神專科醫院監護,等學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學生家人辦理就診事宜。?
(四)學院與精神??漆t院建立危機干預轉介“綠色”通道??焖傥C干預“綠色”通道,是指學院對那些有比較嚴重心理問題或精神疾病的學生,需要通過特殊通道,轉介到精神??漆t院,然后由醫院為心理危機大學生提供優先會診、檢查、治療與住院等便利,減少周轉環節,使危機學生在最短時間內得到評估、診斷和辦理住院手續,提高危機干預的時效性,保證危機學生的生命安全。同時,對有自殺企圖并計劃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應立即對其施行有效的監護,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學生家人到學校,由學校、醫院、學生家庭共同采取干預措施。為了促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成長,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精神衛生服務質量,學院與精神??漆t院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良好的聯絡機制和長期合作的伙伴關系,簽訂有利于構建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綠色”通道等框架協議,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共享機制,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從制度上保證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科學有序,使危機干預轉介“綠色”通道暢通。但要特別提醒的是,學院與醫院共享危機學生的相關信息時,一定要嚴格遵循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避免引起法律糾紛。?
第五條
已轉介到其他專業機構的學生,由所在系部辦理手續并跟蹤診治情況,并及時告知心理教研室。?
第六條 本制度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