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在創新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深化職業教育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發揮了引領作用,推動了多元主體參與職業教育格局的形成,促進了職業院校內涵發展的改革步伐,極大地推動了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
一、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內涵
對于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以及職業教育集團的概念,國內學者和業界人士有過許多不同角度的表述和界定,經過多年的理論探討與辦學實踐,基本形成了如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觀點。
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是指具有集團特征的組織機構,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深化產教結合、校企合作為主線,整合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而進行的集約化、規?;穆殬I教育辦學行為。
職業教育集團是實施集團化辦學的組織基礎和載體,一半由多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機構組成,以契約、資產等形式為聯結紐帶,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以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培訓、技術技能積累、社會服務活動等為主要任務,以提升人力資本素質,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產教融合發展和協同創新為目的的合作辦學組織。
職業教育集團的基本特征:一是以改革辦學機制和辦學模式,推動校際合作、校企合作為宗旨;二是以職業教育的教學、科研為主要活動內容,不以盈利為目的;三是職業教育集團本身一般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各成員單位原有的隸屬關系不變,經費渠道不變,其獨立法人主體地位不變;四是集團一般是以一所職業院校為核心和龍頭,聯合若干相關專業的職業院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組成;以契約(集團章程)為紐帶,實行集團管理委員會指導下的理事會制的工作機制。
綜上所述,職業教育集團參與主體是若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業院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聯結的紐帶可以是專業、行業、人才培養、資產、契約等多種形式,各單位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集團章程是共同的行為規范,以技術、技能型人才合作培養及產學研活動為中心工作,職業教育集團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具備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責任能力,不存在共同債務,不成為訴訟主體。
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功能定位
1.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集團化辦學通過深化校企合作,創新學校與企業共同培養人才的體制機制,實現了產學結合、優勢互補。企業為學校人才培養提供實訓場所,承擔實踐技能培訓任務或課程,解決學校學生實訓實習和實踐技能培養困難和不足,提升了人才培養質量。
2.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產業能力。通過集團內成員間溝通、協商、合作,可以更好地對接產業,改善專業結構,準確把握產業升級動向、脈絡、趨勢動態,使職業教育辦學方向更準確;院校為企業提供人才培養和技術服務,解決企業的實際需求。
3.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集團化辦學通過加強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之間的合作,有效地解決了現有中高職銜接中存在的培養目標不銜接、課程體系不銜接等問題。
4.推動區域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區域型的職業教育集團以政府為主導,依據區域規劃和產業結構特征整合區域內的教育資源,通過集團內成員間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可以有效促進區域的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5.創新職業教育體制機制。集團化辦學可有效地吸引社會資金特別是行業企業的資金興辦職業教育,擴大職業教育的優質資源,增強職業教育適應市場變化和需求的能力。
三、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已累計成立職業教育集團1400多個,基本覆蓋了全國各省(區、市)和各個行業。集團化辦學形式不斷豐富,治理結構不斷完善,聯結紐帶走向多元,逐步由松散型向緊密型發展,涌現了一批典型模式。
1.集團形式趨于多樣。我國的職教集團絕大多數為教育聯盟性質的非法人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成立。近年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主體作用、主體范圍、主體結構和集團組織性質等方面作出了不同選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多種實現形式。
2.企業作用更加明顯。從現有職教集團來看,牽頭單位有職業院校、行業組織、大型企業、地方政府等。院校牽頭的職教集團一般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通常解決院校辦學過程中遇到的頂崗實習、畢業生就業、兼職教師、課程開發等問題。從職教集團的發展現狀來看,雖然仍以職業院校牽頭為主,但行業企業的作用逐漸凸顯,已經出現了不少以企業為主導的職教集團。
3.不同類型職教集團各具優勢。區域型職教集團主要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由區域內綜合性骨干職業院校牽頭組建,專業設置與區域產業對接,較好地協調了舉辦方、辦學方和用人方的利益關系。行業型職教集團通常在行業組織或行業內龍頭職業院校的主導下,由不同區域的多家職業院校聯合組建,專業設置相對集中,有利于實現職業院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和經驗共享,較好地體現了產教融合的要求。
4.集團運行機制日益完善。各職教集團一般都設立了理事會或董事會等決策機構和秘書處、辦公室等執行機構,并制定了集團章程、理事會組成與工作辦法、秘書處工作辦法及例會制度,在組織和制度上保障集團的正常運行。一些地方在職教集團在運行機制上持續改進,探索出許多有益經驗。
5.集團活動內容不斷豐富。為了提高職教集團化辦學的成效,各地職教集團將科學的頂層設計與務實的辦學活動相結合,不斷拓展活動范圍,優化活動方案,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四、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職業教育集團的支持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政府對職業教育集團的認識不夠,特別是支持企業參與的政策不配套。部分地區雖然相繼出臺了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建設等專項扶持政策,但政策不系統,所占比例不高,覆蓋范圍過小,大多數集團尚缺乏良好的外部環境支持,影響了集團的日常運行。
2.職業教育集團運行的組織架構不盡合理,作用的發揮有待進一步提升。多數集團是在傳統合作關系基礎上經牽頭單位發起而成立,成員單位中缺少能代表行業或區域先進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中等職業學校牽頭集團很難吸引高職院校和研究機構參與,集團作用難以得到發揮。
3.職業教育集團內部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治理結構有待進一步改善。部分職業教育集團缺乏長遠目標,配套制度建設滯后,許多集團沒有明確的考核激勵制度,更談不上進入退出機制。多數集團由牽頭單位長期把持集團的主導權,集團內部的民主治理得不到保障,嚴重影響了集團其他成員單位的參與積極性和主動性。
4.職業教育集團成員之間紐帶關系不緊密,深度合作有待進一步突破。多數集團還沒有鼓勵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校企合作缺少外部力量推動,成員之間既沒有項目上的共建關系,也沒有資源紐帶的產權關系,會商、對話日趨淡化,合作辦學尚無具體內容,合作資源得不到改善,合作培養處于淺層次低水平狀態。
五、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發展展望
職業教育集團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職業教育治理體系現代化、深化校企合作辦學背景下的一種新型職業教育辦學組織形式。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既要進行頂層設計,也要進行分層創新,發揮職業教育集團成員的開創性作用,特別是作為主要成員的地方政府和職業院校,必須要以改革創新引領,不斷豐富完善集團化辦學體制機制。
1.完善集團化辦學發展的政策環境。一是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保障,調動社會各利益相關方,引入市場機制,整合資源,聯合行業企業,實現優勢互補、互利互贏。二是制定強有力的支持政策,鼓勵并允許企業通過投資于職業教育獲得合理的回報;對加入職教集團并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企業予以激勵性的稅收減免和貸款優惠政策。三是強化政府的監督職能。推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質量認證制度,嚴格管理程序和強化過程管理;完善其他相關制度,如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準入、退出和過程評價制度等,保障職教集團的健康有序發展。
2.創新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通過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有利于統籌集團內部各層次的職業教育資源,成員間在簽署協議的前提下共同商定人才培養方案,合作開發課程,實現中職、高職甚至本科、研究生專業人才培養的有機銜接。
3.創新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具有相似的目標導向與聯結紐帶。只是在具體操作形式上,校企合作模式一般是一所學校和一個或若干個企業的線性結合關系;而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至少需要有核心學校、成員學校和若干個企業、行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基于校企結合的平臺,以簽訂集團章程的形式聯結在一起,各個合作組織所形成的是一種網狀的合作辦學關系??梢哉f,職業教育集團為實踐校企合作的辦學思想和操作模式提供了一個更多方位、深層次的實踐平臺。
4.創新職業教育治理結構。推動職業集團成立政府、學校、行業、企業等共同參與的理事會或董事會,把各利益相關方吸收到集團決策體系中來,改變職業院校以書記、校長等內部人決策為主、只向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的局面,把理事會或董事會作為政府、行業企業等各界人士參與學校管理的重要制度平臺,探索建立理事會或董事會決策制度,引入社會主體參與學校管理與決策。
5.提升職教集團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職業教育集團要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為中心,圍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重心和產業結構來調整重點專業設置和教學計劃,為當地產業發展培養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整體提升區域職業教育水平,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來源:中國職業技術教育網,作者:高鴻 高紅梅 高明 沈欣)
一、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內涵
對于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以及職業教育集團的概念,國內學者和業界人士有過許多不同角度的表述和界定,經過多年的理論探討與辦學實踐,基本形成了如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觀點。
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是指具有集團特征的組織機構,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深化產教結合、校企合作為主線,整合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而進行的集約化、規?;穆殬I教育辦學行為。
職業教育集團是實施集團化辦學的組織基礎和載體,一半由多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機構組成,以契約、資產等形式為聯結紐帶,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以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培訓、技術技能積累、社會服務活動等為主要任務,以提升人力資本素質,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產教融合發展和協同創新為目的的合作辦學組織。
職業教育集團的基本特征:一是以改革辦學機制和辦學模式,推動校際合作、校企合作為宗旨;二是以職業教育的教學、科研為主要活動內容,不以盈利為目的;三是職業教育集團本身一般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各成員單位原有的隸屬關系不變,經費渠道不變,其獨立法人主體地位不變;四是集團一般是以一所職業院校為核心和龍頭,聯合若干相關專業的職業院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組成;以契約(集團章程)為紐帶,實行集團管理委員會指導下的理事會制的工作機制。
綜上所述,職業教育集團參與主體是若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業院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聯結的紐帶可以是專業、行業、人才培養、資產、契約等多種形式,各單位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集團章程是共同的行為規范,以技術、技能型人才合作培養及產學研活動為中心工作,職業教育集團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具備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責任能力,不存在共同債務,不成為訴訟主體。
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功能定位
1.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集團化辦學通過深化校企合作,創新學校與企業共同培養人才的體制機制,實現了產學結合、優勢互補。企業為學校人才培養提供實訓場所,承擔實踐技能培訓任務或課程,解決學校學生實訓實習和實踐技能培養困難和不足,提升了人才培養質量。
2.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產業能力。通過集團內成員間溝通、協商、合作,可以更好地對接產業,改善專業結構,準確把握產業升級動向、脈絡、趨勢動態,使職業教育辦學方向更準確;院校為企業提供人才培養和技術服務,解決企業的實際需求。
3.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集團化辦學通過加強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之間的合作,有效地解決了現有中高職銜接中存在的培養目標不銜接、課程體系不銜接等問題。
4.推動區域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區域型的職業教育集團以政府為主導,依據區域規劃和產業結構特征整合區域內的教育資源,通過集團內成員間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可以有效促進區域的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5.創新職業教育體制機制。集團化辦學可有效地吸引社會資金特別是行業企業的資金興辦職業教育,擴大職業教育的優質資源,增強職業教育適應市場變化和需求的能力。
三、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已累計成立職業教育集團1400多個,基本覆蓋了全國各省(區、市)和各個行業。集團化辦學形式不斷豐富,治理結構不斷完善,聯結紐帶走向多元,逐步由松散型向緊密型發展,涌現了一批典型模式。
1.集團形式趨于多樣。我國的職教集團絕大多數為教育聯盟性質的非法人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成立。近年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主體作用、主體范圍、主體結構和集團組織性質等方面作出了不同選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多種實現形式。
2.企業作用更加明顯。從現有職教集團來看,牽頭單位有職業院校、行業組織、大型企業、地方政府等。院校牽頭的職教集團一般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通常解決院校辦學過程中遇到的頂崗實習、畢業生就業、兼職教師、課程開發等問題。從職教集團的發展現狀來看,雖然仍以職業院校牽頭為主,但行業企業的作用逐漸凸顯,已經出現了不少以企業為主導的職教集團。
3.不同類型職教集團各具優勢。區域型職教集團主要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由區域內綜合性骨干職業院校牽頭組建,專業設置與區域產業對接,較好地協調了舉辦方、辦學方和用人方的利益關系。行業型職教集團通常在行業組織或行業內龍頭職業院校的主導下,由不同區域的多家職業院校聯合組建,專業設置相對集中,有利于實現職業院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和經驗共享,較好地體現了產教融合的要求。
4.集團運行機制日益完善。各職教集團一般都設立了理事會或董事會等決策機構和秘書處、辦公室等執行機構,并制定了集團章程、理事會組成與工作辦法、秘書處工作辦法及例會制度,在組織和制度上保障集團的正常運行。一些地方在職教集團在運行機制上持續改進,探索出許多有益經驗。
5.集團活動內容不斷豐富。為了提高職教集團化辦學的成效,各地職教集團將科學的頂層設計與務實的辦學活動相結合,不斷拓展活動范圍,優化活動方案,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四、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職業教育集團的支持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政府對職業教育集團的認識不夠,特別是支持企業參與的政策不配套。部分地區雖然相繼出臺了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建設等專項扶持政策,但政策不系統,所占比例不高,覆蓋范圍過小,大多數集團尚缺乏良好的外部環境支持,影響了集團的日常運行。
2.職業教育集團運行的組織架構不盡合理,作用的發揮有待進一步提升。多數集團是在傳統合作關系基礎上經牽頭單位發起而成立,成員單位中缺少能代表行業或區域先進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中等職業學校牽頭集團很難吸引高職院校和研究機構參與,集團作用難以得到發揮。
3.職業教育集團內部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治理結構有待進一步改善。部分職業教育集團缺乏長遠目標,配套制度建設滯后,許多集團沒有明確的考核激勵制度,更談不上進入退出機制。多數集團由牽頭單位長期把持集團的主導權,集團內部的民主治理得不到保障,嚴重影響了集團其他成員單位的參與積極性和主動性。
4.職業教育集團成員之間紐帶關系不緊密,深度合作有待進一步突破。多數集團還沒有鼓勵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校企合作缺少外部力量推動,成員之間既沒有項目上的共建關系,也沒有資源紐帶的產權關系,會商、對話日趨淡化,合作辦學尚無具體內容,合作資源得不到改善,合作培養處于淺層次低水平狀態。
五、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發展展望
職業教育集團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職業教育治理體系現代化、深化校企合作辦學背景下的一種新型職業教育辦學組織形式。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既要進行頂層設計,也要進行分層創新,發揮職業教育集團成員的開創性作用,特別是作為主要成員的地方政府和職業院校,必須要以改革創新引領,不斷豐富完善集團化辦學體制機制。
1.完善集團化辦學發展的政策環境。一是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保障,調動社會各利益相關方,引入市場機制,整合資源,聯合行業企業,實現優勢互補、互利互贏。二是制定強有力的支持政策,鼓勵并允許企業通過投資于職業教育獲得合理的回報;對加入職教集團并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企業予以激勵性的稅收減免和貸款優惠政策。三是強化政府的監督職能。推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質量認證制度,嚴格管理程序和強化過程管理;完善其他相關制度,如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準入、退出和過程評價制度等,保障職教集團的健康有序發展。
2.創新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通過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有利于統籌集團內部各層次的職業教育資源,成員間在簽署協議的前提下共同商定人才培養方案,合作開發課程,實現中職、高職甚至本科、研究生專業人才培養的有機銜接。
3.創新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具有相似的目標導向與聯結紐帶。只是在具體操作形式上,校企合作模式一般是一所學校和一個或若干個企業的線性結合關系;而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至少需要有核心學校、成員學校和若干個企業、行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基于校企結合的平臺,以簽訂集團章程的形式聯結在一起,各個合作組織所形成的是一種網狀的合作辦學關系??梢哉f,職業教育集團為實踐校企合作的辦學思想和操作模式提供了一個更多方位、深層次的實踐平臺。
4.創新職業教育治理結構。推動職業集團成立政府、學校、行業、企業等共同參與的理事會或董事會,把各利益相關方吸收到集團決策體系中來,改變職業院校以書記、校長等內部人決策為主、只向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的局面,把理事會或董事會作為政府、行業企業等各界人士參與學校管理的重要制度平臺,探索建立理事會或董事會決策制度,引入社會主體參與學校管理與決策。
5.提升職教集團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職業教育集團要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為中心,圍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重心和產業結構來調整重點專業設置和教學計劃,為當地產業發展培養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整體提升區域職業教育水平,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來源:中國職業技術教育網,作者:高鴻 高紅梅 高明 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