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價改革的關鍵在于思維轉變
查看人次:1476 發布日期:2021-11-24
在新時期職業教育改革中,評價發揮著重要的“指揮棒”作用,不僅影響著職業院校的辦學導向,也約束著職教教師的行為規范。當前,職教教師評價仍面臨一系列難題,破解的關鍵在于轉變思維方式,樹立新的價值尺度。
樹立人本思維
不合理的職業教育教師評價制度,不僅會挫傷教師的工作動力,也容易導致職業倦怠現象的發生。當前對職教教師的考核評價,存在較為明顯的工具主義、功利主義傾向。以績效考核為例,職教教師通常被要求完成較高的教學與科研工作量,達不到要求有可能面臨降級、轉崗甚至解聘的壓力。
在一項對538名高職專業教師工作時間及分配的調查研究中,筆者發現,我國高職專業教師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高達53.95小時,平均每天工作時間高達10.79小時,遠超國家法定工作時間。高職專業教師每學年教學工作量普遍在400學時以上,生師比也是居高不下。
過高的評價壓力使得不少教師無法兼顧到家庭與生活。為此,建議職業院校進一步減輕教師的工作壓力,適當控制教師的工作量考核要求,確保教師身心健康。在評價工具選擇上,不應過于強調量化工具,適當淡化數量在工作量考核中的比重。在評價標準制定上,要增加一線教師表達利益訴求的途徑,鼓勵其參與教師評價標準的制定,在參與過程中產生更多獲得感和歸屬感。
樹立分類思維
分類思維所針對的主要是職教教師評價標準過于單一的問題,需要對不同類型、崗位與組織方式的教師采取不同的評價方式,不能用一把尺子對具有不同身份的教師進行評價。
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類型,其評價方式理應有所差異。然而,長期以來,職教教師評價的類型特征并不明顯。例如,對職教教師的科研評價理應具有較強的應用性特征,但遺憾的是,職業院校對教師科研評價的內容仍是以學術論文、專著等為主,忽視了自身的特色與實際,導致了產學研的分離,甚至出現盲目模仿普通本科院校的“學術漂移”現象。
鑒于此,需要在深刻理解職教教師類型定位的基礎上,建立具有應用導向特征的教師評價指標體系。職業院校要按照分崗分類評價理念,重點明確專業技術崗與行政崗的職責差異,以及專業技術崗內部的教學崗、教學—科研崗、科研—社會服務崗的職責差異,減少交叉,并進一步根據崗位類型差異,在職稱評審、崗位評聘、職務晉升等方面實現教師評價制度的系統分類。
此外,職業院校與企業的產學合作很難依靠“單兵作戰”完成,尤其需要依賴團隊的力量。因此,職業院校要兼顧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對個人與團隊的評價方式也應有所差異,鼓勵教師以團隊的形式開展教學、科研與社會服務工作。
樹立發展思維
在職教教師評價中,要樹立基于過程性評價的發展思維,更加關注教師在某一階段所產生的進步性表現。
具體而言,其一,要適當關注青年教師過重的考核評價壓力。其二,要更多地采用增值性評價方式。增值性評價不以先前基礎為根本依據,而是重點關注其與前一次評價結果相比的變化,目的是激發教師隊伍活力,讓更多教師不斷獲得向上發展空間。其三,要將短期評價與長期評價相結合。以科研評價為例,科研尤其是應用型科研是一種不確定性極強的活動,在探索過程中有可能會產生失敗,因此要給教師專業發展一定的“容錯”空間與更多的耐心。要鼓勵教師針對重大課題展開長線研究,適當延長考核周期。只采用年度考核的短期評價方式,很容易帶來浮躁的科研氛圍,批量生產各種“短平快”或者“四平八穩”的研究。
樹立專業思維
職教教師評價是一個復雜的工作,更是具有較高專業技術含量的工作。當前對職教教師的評價,無論是評價標準的制定,還是評價制度的實施,均存在較為明顯的行政思維,專業教師話語權有限。
面對這一局面,推進改革的關鍵在于樹立專業思維,讓學術權力在教師評價中真正發揮出作用,讓教師成為職業院校真正的主人翁,而非單純的被管理者角色。
以職稱評審權下放為例。調研發現,職稱評審權的下放,實際上使學校領導層掌握了更多話語權,進一步強化了行政權力,職稱評審難度與以往相比不減反增,其背后是行政權力的主導。在沒有實質性學術權力的情況下,學術委員會在人才引進、晉升、獎懲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相當有限,而且,不少職業院校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同行評議機制。例如科研評價,現實中職業院校大多采用簡單量化的評價方式,這種數字本位的評價方式實際上是學術權力對行政權力的讓渡,沒有真正發揮出同行評議的作用,學術權力由此被邊緣化。
(作者單位系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