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
查看人次:44108 發布日期:2020-12-21
為體現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資助經費提取做好校內資助工作的通知》(冀財教〔2018〕18號)、《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以及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的通知》(冀教財〔2019〕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資助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來源
校內資助經費從學院每年按事業性收入規定的比例提取學生資助專項經費,??顚S谩?/span>
二、資助項目
校內資助項目主要用于為困難學生減免學費(住宿費、書費)、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貧困學生大家訪、資助育人和宣傳、就業扶貧、學生創新創業和社會實踐等與資助貧困學生相關的支出。
三、資助原則
(一)扶貧與扶志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資助”與“育人”有機結合;
(二)資助對象向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傾斜;
(三)教育、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強自立,通過刻苦學習、誠實勞動,解決生活困難。
四、資助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
(三)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四)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規章制度;
(五)勤奮學習,積極上進,自愿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和公益活動;
(六)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無奢侈消費行為。
五、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主管學生工作院領導任副組長,學生工作部、財務處、教務處、后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人及各系部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校內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各項工作。
六、資助方式方法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費(住宿費、書費)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確實無力繳納或繳清全部學費的孤兒學生或事實孤兒、城鄉低保、建檔立卡等特殊困難的學生,學院可酌情予以減免學費(住宿費、書費)。
(二)勤工助學
按照《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試行)》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學院提供更多的適合學生參與管理和服務的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并通過勤工助學形式對其予以資助。
(三)校內困難學生獎學金
1.學習進步獎
各班級以本學期學習進步最顯著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推薦人選,由班級負責公開公平推薦,每班推薦1名,金額500元。
2.新生獎學金
同省同類別考入我院成績前30%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當年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每人一次性給予500元資助。
(四)校內困難學生助學金
按照《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按貧困生庫中未得國家助學金學生總數的50%比例認定的當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發放校內困難學生助學金500元。
(五)特殊困難補助
對于突發性災害或是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要及時發放困難補助。發放的金額因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入學的新生,確實無力購買床上用品的困難學生,學院可給予其床上用品一套。
(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大家訪
按照《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關于開展暑假輔導員“大家訪”活動的通知》要求,組織輔導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家訪,切實加強學院和家庭、輔導員和家長的聯系,全面了解學生成長環境、思想動態及校內外表現,進一步增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構建“家庭、學?!惫餐逃龣C制,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七)資助育人與宣傳
充分利用校報、宣傳欄、展板、校園網等媒介平臺,大力宣傳國家資助政策;廣泛開展資助政策宣講會、座談會、解讀會等活動;開展以助學貸款為載體的誠信教育,以國家獎助學金為載體的感恩教育、征文比賽、演講比賽等活動;每學年在特殊時間節點開展“暖冬行動”“中秋節慰問”等活動。
(八)就業扶貧
對建檔立卡、孤兒、城鄉低保等特殊困難家庭畢業生,學院可給予1000元的就業補助;根據實際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支出的路費、考試費、服裝費等進行補助,減輕其經濟壓力,促成其順利就業。
(九)學生創新創業
對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的創新創業項目建設、在所學專業領域開展的發明創造和申請國家專利等方面工作提供幫扶和經費支持。
(十)社會實踐
對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的理論宣講、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學習參觀交流、能力素質提升、企業調研等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扶和經費支持。
七、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請。學生本人對照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班級輔導員提出申請資助報告。
(二)班級評議。輔導員組織班級評議小組討論通過班級困難生校內資助 項目情況評議報告,并匯總報至所在系部。
(三)系部評審及公示。系部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議通過本系部家庭經濟困難生校內資助項目情況,并在本系部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學生處審核、公示。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各系部學生申請校內資助情況,并在全院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學院校內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召開學院校內資助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審定校內學生資助開展情況。
(六)財務處審核發放。校內資助資金的發放要直接打入受助學生的銀行卡或受助學生親自簽字領取,原則上不能代領。
八、資格審查
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促進學生學習和人格同步和諧發展,體現校內資(獎)助的設立宗旨和價值取向,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同學取消評選資格: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
(二)受到學院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三)因各種原因休學和退學者;
(四)拒絕參加學院勤工助學及公益活動者;
(五)凡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有與其實際經濟能力不相符的消費行為者;在申請認定困難生的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者。
九、相關要求
(一)各系部必須使用學院統一制定的表格,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按規定時間報送。
(二)上報的紙質學生申請表、佐證材料、系部公示名單等材料要留有備份,并整理裝訂整齊歸檔,保留五年以上,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
(三)各系部嚴格按照《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規定》要求,精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并根據困難學生經濟條件的變化和表現情況及時調整。
(四)如學生對校內資助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向所在系部、學生工作部逐級提出申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十、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十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