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七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查看人次:2301 發布日期:2024-09-04日前,河北省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7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一、石家莊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原科長張林林為他人在申領補貼、承攬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2018年9月至2024年5月,張林林利用擔任石家莊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副處長、處長及對外貿易科科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廣交會展位分配、申領專項資金和對外投資補貼、工程和服務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折合共計123萬元。張林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7月,張林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承德市武烈河河道與橡膠壩管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劉福龍為他人在承攬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2016年6月至2023年1月,劉福龍利用擔任承德市武烈河河道與橡膠壩管理處、管理中心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折合共計156萬余元。劉福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7月,劉福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張家口市宣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原一級科員吉喆違規為他人辦理補繳養老保險業務并收受錢款等問題。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吉喆利用負責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職務便利,違規為26名靈活就業人員辦理補繳養老保險業務,收受好處費21萬余元,同時將靈活就業人員補繳的養老保險費用147萬余元非法占為己有。2024年6月,吉喆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四、唐山灤州市公安局原三級高級警長秦永山為他人在炸藥審批、治安管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錢款問題。2006年至2021年,秦永山利用擔任原灤縣公安局副局長、原灤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灤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炸藥審批、治安管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錢款共計129萬元。秦永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秦永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五、廊坊市大城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原負責人李德發為他人在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事故責任認定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問題。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李德發在協助負責大城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工作、擔任事故中隊負責人期間,利用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事故車輛放行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折合共計45萬余元。2024年6月,李德發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六、滄州市南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四級調研員滿文通為他人在協調推進拆遷、承攬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問題。2019年至2023年,滿文通利用擔任寨子鎮黨委書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四級調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協調推進拆遷、承攬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錢款共計126萬元。滿文通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7月,滿文通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七、邯鄲市臨漳縣章里集鎮黃辛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陳春生索要企業錢款、侵占村集體資產問題。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陳春生利用擔任黃辛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在流轉村集體土地過程中,向有關企業索要錢款40萬元,變賣村委會代為保管的燃氣壁掛爐,并非法占有18.5萬元。陳春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6月,陳春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