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院各級學生會組織有關工作提示
查看人次:2406 發布日期:2021-04-15 根據近期省學聯工作要求,現將學院各級學生會組織有關工作提示如下,涉及到系部學生會相關工作的,請組織實施:
1.抓好學生會組織機構、工作人員等黨史學習教育。學生會 工作機構要按照全團安排部署,組織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落實 “4+1”、“1+2”、“1+3”要求。學生會組織機構全年要召開4次專題學習會,學生會團支部要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高校團委班 子成員面向學生會工作人員要至少講1次黨史主題團課、參加2次學生會組織學習交流活動;五四前后,應開展1次入團儀式教育,五四期間、七月上旬、國慶前后,學生會組織、團支部要開展3次主題活動,帶動影響青年學生開展黨史學習。學生會機構組織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既要體現全團普遍性要求,也要體現學生會組織特點。要積極參與全國學聯主持的#我是黨史領學人#微博網絡話題活動。
2.為貫徹落實從嚴治會要求,各高校應普遍建立每年兩次(春季、秋季學期初各1次)、覆蓋院、系兩級學生會組織全體工作人員的培訓制度。4月25日前普遍完成2021年春季學期院、系兩級學生會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培訓內容應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對于學生會工作人員,特別是要在黨史學習中領悟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將學習成果體現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上;應結合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等有關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切實落實《關于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干規定》;應加強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宗旨意識和規章制度教育,將學習資料清單(附件 1)中的制度文件、解讀文章作為學習重點。于4月25日前匯總系部培訓情況,填寫匯總表(附件2)發送至謝巖老師處。
3. 各級學聯學生會組織要將黨史學習教育與深化改革、服務同學緊密結合,鞏固提煉、推廣一批服務同學的項目和成效,在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等平臺廣泛參與#我為同學做件事#網絡展 示活動,踐行學聯學生會宗旨、檢驗學生會改革成效。各系學生會組織應每月在本組織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和微博上推出至少1 篇服務同學的典型案例或深化學生會改革中的好的機制性、長效性做法經驗。省學聯將每周在河北省學生聯合會微信公眾號推出、轉發我省高校學生會組織服務同學的典型案例或深化學生會改革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有關案例和稿件宜小切口、顯實效,實事求是,不夸大宣傳,應聯系學校實際,符合改革精神。堅持文責自負,團總支要做好審核把關。
1.抓好學生會組織機構、工作人員等黨史學習教育。學生會 工作機構要按照全團安排部署,組織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落實 “4+1”、“1+2”、“1+3”要求。學生會組織機構全年要召開4次專題學習會,學生會團支部要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高校團委班 子成員面向學生會工作人員要至少講1次黨史主題團課、參加2次學生會組織學習交流活動;五四前后,應開展1次入團儀式教育,五四期間、七月上旬、國慶前后,學生會組織、團支部要開展3次主題活動,帶動影響青年學生開展黨史學習。學生會機構組織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既要體現全團普遍性要求,也要體現學生會組織特點。要積極參與全國學聯主持的#我是黨史領學人#微博網絡話題活動。
2.為貫徹落實從嚴治會要求,各高校應普遍建立每年兩次(春季、秋季學期初各1次)、覆蓋院、系兩級學生會組織全體工作人員的培訓制度。4月25日前普遍完成2021年春季學期院、系兩級學生會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培訓內容應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對于學生會工作人員,特別是要在黨史學習中領悟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將學習成果體現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上;應結合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等有關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切實落實《關于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干規定》;應加強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宗旨意識和規章制度教育,將學習資料清單(附件 1)中的制度文件、解讀文章作為學習重點。于4月25日前匯總系部培訓情況,填寫匯總表(附件2)發送至謝巖老師處。
3. 各級學聯學生會組織要將黨史學習教育與深化改革、服務同學緊密結合,鞏固提煉、推廣一批服務同學的項目和成效,在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等平臺廣泛參與#我為同學做件事#網絡展 示活動,踐行學聯學生會宗旨、檢驗學生會改革成效。各系學生會組織應每月在本組織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和微博上推出至少1 篇服務同學的典型案例或深化學生會改革中的好的機制性、長效性做法經驗。省學聯將每周在河北省學生聯合會微信公眾號推出、轉發我省高校學生會組織服務同學的典型案例或深化學生會改革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有關案例和稿件宜小切口、顯實效,實事求是,不夸大宣傳,應聯系學校實際,符合改革精神。堅持文責自負,團總支要做好審核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