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我院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暫行意見
查看人次:3212 發布日期:2020-09-29院黨〔2019〕13號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新形勢下黨員組織關系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抓好我院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確保每位畢業生黨員都能納入黨組織的有效管理和服務之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接原則
畢業生黨員畢業后,無論是否落實就業單位,原則上都應該辦理黨組織關系轉出手續,學院一般不接受畢業生黨員的組織關系掛靠,各系黨組織應提醒或通知畢業生黨員按規定及時接轉組織關系。
二、完善黨員檔案、黨員網上信息管理
各系黨組織應按要求對新發展黨員檔案進行管理,落實各黨支部管理責任人,確保畢業生黨員檔案材料完整、程序規范。實時做好全國黨員信息系統的黨員發展信息維護工作,確保信息填報準確完整規范。組織部將定期對全國黨員信息系統中各系黨組織信息完整度進行檢查。
三、落實組織關系規范轉接
(一)選擇合適的接收黨組織。對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其工作單位有建立黨組織的,應將組織關系及時轉到單位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黨組織。
(二)做好網上轉接和溝通工作。省內的組織關系轉接需在做好前期溝通工作的基礎上發起網上全國黨員信息系統組織關系轉出;省外的組織關系轉接仍需使用紙質版介紹信,介紹信由組織部統一開具,再分別到市直工委、市委組織部換信轉出。發起轉接后,各系黨組織要注意跟蹤聯系,確保對方黨組織及時辦結網上接收工作和完成回執確認。
對黨員在轉移組織關系中遇到問題和困難的,各系黨組織要協調接收單位黨組織及時予以解決。由于接收單位發生變動等客觀原因,導致組織關系轉接逾期的,自黨員組織關系轉出之日起6個月內,各系黨組織可根據黨員本人提供的原憑證重新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辦理網上轉接。
在組織關系轉接過程中,對方單位未完成接收的畢業生黨員仍屬我院黨組織管理的黨員,應通知其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繳納黨費、履行黨員義務。
(三)做好轉出前的檔案、黨費審核工作。畢業生轉出前黨員檔案資料應完整、規范,使用規定的黨員發展檔案袋,用封條密封蓋章,加蓋黨組織印章。轉出前黨員的黨費應繳納至轉接日的當月。
四、落實對未及時轉出畢業生黨員的有效管理
(一)保留組織關系。當年9月份,未落實工作單位或轉出暫時有實際困難的畢業生黨員,需由本人提出申請(見附件),經由所在各系黨組織批準,組織部備案,申請的保留期為6個月,期滿后因特殊情況確需繼續保留組織關系的,可由所在黨組織提出申請,經組織部考察其實際表現后,由學院黨委審批。
(二)開展有效管理。對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系黨組織的畢業生黨員,各系黨組織要將其編入黨支部,安排專人定期聯系,掌握其去向、現狀等。充分利用網絡、微信等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組織生活,積極幫助解決就業創業、學習生活等實際困難,努力使每名黨員都能與黨組織保持聯系,自覺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對其中的預備黨員,各系黨組織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好培養、考察、轉正工作。
(三)及時處理失聯人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各系黨組織的畢業生黨員,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且經多方努力確實無法取得聯系的,轉出組織關系的畢業生黨員,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到接收單位黨組織接轉組織關系的,由所在黨組織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學院黨委批準后執行。
五、落實對出國境畢業生黨員管理
對出國(境)學習的畢業生黨員,應將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系黨組織。黨員出國(境)前,系黨組織應要求其提交保留黨籍、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說明學習地點、時間、留學方式、聯系方式、境內聯系人等情況,經系黨組織審批后,報組織部登記備案。
各系黨組織應通過適當方式,做好黨員在國(境)外期間的定期聯系和教育管理工作。黨員歸來后,依據有關規定,做好恢復組織生活有關工作。出國(境)學習的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系黨組織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
六、落實從嚴管理考核
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的及時轉接和規范管理工作。學院黨委將此項工作列為各項黨總支年度黨建考核指標,組織部將進行定期督促檢查。各系黨組織應健全相關制度流程,明確具體職責分工,發揮黨務工作干部、學生工作干部等各方面作用,切實抓好我院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