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同學:
按照河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轉發教育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年度學費、住宿費收取事宜
不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住宿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
二、疫情防控期間2019年度住宿費退費事宜
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待明確開學時間、學生開學后,按實際住宿時間進行退費(以免產生二次退費)。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院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2020年5月8日
按照河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轉發教育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年度學費、住宿費收取事宜
不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住宿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
二、疫情防控期間2019年度住宿費退費事宜
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待明確開學時間、學生開學后,按實際住宿時間進行退費(以免產生二次退費)。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院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