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各部門收支審計的通知
各部門: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12月12日學院黨委會研究決定,對各部門的創收、學生活動經費以及切塊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范圍如下:
一、 各部門的創收情況。如部門尚有未向學院財務處上交的創收收入,請于2007年12月17日前將創收收入上繳學院財務處,否則視為“小金庫”處理。
二、 各部門的創收收入的使用情況。
三、 學生經費的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經費本資金的使用情況。
本次審計將于2007年12月20日開始,請各部門將本部門2007年1月1日至今的創收明細列表,以備查對。
如各部門對本部門和外部門的創收及創收資金的使用、學生經費的使用、經費本資金的使用等情況有合理化建議和需反映的問題請向學院紀檢辦如實反映。
院紀檢辦
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