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在學院黨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各系部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學院高質量完成2023年應征任務,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按照學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展現新風貌、實現新突破”大提升活動要求,決定開展2023年度大學生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及比例
(一)征兵工作先進集體的評選對象為完成征兵任務指標要求的系部,先進比例為50%。
(二)征兵工作先進個人的評選對象為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征兵工作人員。完成征兵任務的系部先進個人指標比例為15%;未完成征兵任務的系部先進個人指標比例為10%。
二、評選條件
(一)征兵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學院征兵工作的政策規定,把征兵工作做為一項嚴肅政治任務來抓,系部領導高度重視,密切配合。
2.在國防教育、入伍動員、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復學義務兵跟蹤教育、服務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3.圓滿完成2023年征兵任務指標要求。
4.征兵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無違法違紀問題。
(二)征兵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熱愛征兵工作,擁有較高的政治意識、國防觀念和責任意識。
2.熟悉征兵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并能貫徹執行。
3.在國防教育、入伍動員、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復學義務兵跟蹤教育、服務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4.所帶班級本年度征兵工作完成指標要求。
5.嚴格遵守征兵工作紀律,公平公正,無違法違紀問題。
三、評選要求
各系部要加強領導,嚴格標準,切實按照評選條件和方法組織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推薦的集體和個人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達到宣揚典型、鼓勵先進、促進征兵工作的目的,推進征兵工作創新發展。對評選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由學院頒發證書和獎品。
四、材料報送
參加本次評選的集體或個人填寫征兵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表(另發)。相關事跡材料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征兵工作總體部署、亮點、成效。請于2023年11月20日前以系部為單位將申報表電子版發送至郝天老師致信,并注明“*系部2023年度征兵工作先進集體(或個人)申報表”。申報表紙質版(系部審核蓋黨總支公章)報送學生工作部。
學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