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為進一步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完善“院-系部-班級”三級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現請各系部做好2021級“班級心理委員”推薦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員的選拔要求
心理委員是學生班委會成員,依據“個人自愿、班級推薦、輔導員考察”的原則產生。每個自然班設 心理委員1名,基本要求如下:
1.善于學習,品學兼優,人格健全;
2.對心理學感興趣,對心理工作有熱情;
3.有敏銳的觀察力,善于助人,有耐心,具有服務意識;
4.在學生中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善于溝通;
5.善于合作,誠實守信,遵守保密制度。
二、心理委員的工作職責
1.在班級開展朋輩咨詢、心理健康主題班會等活動,宣傳普及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傳播心理健康理念;
2.協助做好學院心理普查和心理檔案建立工作;
3.向有需要心理咨詢的學生提供心理咨詢預約方式、負責老師等基本情況,發現個別學生有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時,及時向本系部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老師報告,或到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尋求幫助;
4.配合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職能部門預防和干預學生心理危機事件;
5.自覺學習心理學的相關理論,積極參加學院有關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訓。
6.加強與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寢室長的聯系,定期了解本班每個同學的心理健康狀況,并及時上報本系部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老師。
三、管理與考核
心理委員歸所在系部和學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雙重領導,其考核實行學院、系部和班級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學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對心理委員進行統一管理和培訓,對其工作進行年度評審和表彰。按照系部全體班級心理委員10%的比率對表現突出者頒發“優秀班級心理委員”獎勵證書。
班級心理委員位于心理健康教育網絡體系的最前線,在報送心理信息、排查隱患、開展大學生朋輩咨詢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請各系部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選拔,并于10月15日(周五)前將《心理委員信息登記表》(樣表見附件)電子檔致信發送學工部陳軍處,聯系電話:0319-8769733。紙質表格書記簽字蓋章后交送至德潤樓105。學院將從11月份開始分批對各班級心理委員進行培訓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心理委員信息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