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現將《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
1.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
現將《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
1.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
招標采購辦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