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省級文明城市復檢工作,加強校園車輛管理,進一步規范車輛停放,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機動車按箭頭指示方向規范停放到停車位內。
2.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按順序停放到非機動車位。
3.安保人員將加大巡查力度,對不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通知相關部門并在校園網進行通報;對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安保人員將清理到南大門東側非機動車位。
4.認領非機動車,本人需提交亂停亂放說明,由部門領導簽字后方可領取。
安全工作處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