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同學:
按照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冀財非稅〔2020〕11號)文件精神,現將2019-2020學年住宿費退付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屆畢業生住宿費退付方式
(一)2020屆本科畢業生
退付2019-2020學年住宿費50%費用。(已退付)
(二)2020屆專科畢業生
因未收取2019-2020學年住宿費,不涉及退付問題。
(其中:助學貸款畢業生,如貸款中包含住宿費,則住宿費全額退付)
二、在校生住宿費退付方式
按照文件精神,我院在校生退費采用沖抵方式退付。
即在校生繳納2020-2021學年住宿費時,直接減免50%住宿費,用于抵扣應退費用。
(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2020年8月20日
按照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冀財非稅〔2020〕11號)文件精神,現將2019-2020學年住宿費退付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屆畢業生住宿費退付方式
(一)2020屆本科畢業生
退付2019-2020學年住宿費50%費用。(已退付)
(二)2020屆專科畢業生
因未收取2019-2020學年住宿費,不涉及退付問題。
(其中:助學貸款畢業生,如貸款中包含住宿費,則住宿費全額退付)
二、在校生住宿費退付方式
按照文件精神,我院在校生退費采用沖抵方式退付。
即在校生繳納2020-2021學年住宿費時,直接減免50%住宿費,用于抵扣應退費用。
(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2020年8月20日